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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感谢盟主到死没出血怒)

第二百一十一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感谢盟主到死没出血怒) (第2/2页)

刁半街低着头,不敢看赵应德:「我今天栽在这了,只要你给我留条活路,你怎麽说都行。」赵应德酝酿了一下词句,他最近很喜欢说读书人的话:「冤家宜解不宜结,杀人不过头点地,我这人最不喜欢结梁子。
  
  你既然说了软话,我也不为难你,我还有好东西送你们,我这有几个柿子,哥几个分了吃了,甜甜美美就把这事揭过去了。」
  
  赵应德掀开了肚皮,拿出了十个红瓤柿子,在场有十九个混混,这些柿子还不太够分。
  
  「就是这一片心意,大夥凑合吃着。」赵应德把一个柿子掰开,自己吃了一半,另一半给了刁半街。刁半街拿着柿子,看着赵应德一口一口吃完了,他才敢把另一半吃下去。
  
  剩下的人一人分了半个柿子,都当着赵应德的面吃了。
  
  赵应德看了看张来福:「兄弟,我这没剩下的了,一会请你喝顿酒吧。」
  
  张来福摆摆手:「咱们都老相识,不用计较这个。」
  
  吃你的柿子?
  
  你当我真傻?
  
  张来福第一次上放排山的时候,和他一起上山的演员韩玉成吃了赵应德身上的葡萄,他记得那人是什麽下场。
  
  韩玉成刚吃完葡萄,身上就长出葡萄了。
  
  那是袁魁龙的手段,还是赵应德的手段,张来福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张来福很清楚一点,他不会吃赵应德给他的任何东西。
  
  赵应德又喊了一声:「两位朋友,劳烦你们把蚕丝收一收。」
  
  这话是说给柳绮云和柳绮暄的,姐俩把蚕丝收了,一群混混也都站起来了。
  
  刁半街冲着张来福和赵应德抱了抱拳:「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柿子我们吃了,事情就算过去了,二位,後会有期。」
  
  他带着一群人走了,赵应德还在肚子里摸索:「福爷,我也没什麽好报答你的,我看看我这还有没有什麽好东西...」
  
  「别说这个了,本来也不是什麽大事,」张来福从地上捡起了个纱灯,「这是你的?」
  
  赵应德点了点头,看着纱灯的样子,有点惋惜:「是我的,挺好的纱灯,被他们给踩坏了。」「要是就伤了点皮倒还能修,这灯笼的骨架已经彻底坏了。」张来福把纱灯放在了一边,当场做了一个纸灯笼,交给了赵应德。
  
  「好手艺呀!」赵应德接过灯笼,连声赞叹,「改天我也学学纸灯匠的手艺,这活儿干得真漂亮。」他朝着张来福道了谢,走到胡同口,又看了看卖煎饼的摊主。
  
  直到现在,这个摊主还没走,他一是舍不得自己的摊子,二是真不敢走。
  
  手艺人交手,在他这连看都看不明白,他真怕自己走错一步,这条命就没了,死都不知道自己怎麽死的赵应德把摊主扶了起来,先给了他五块大洋。
  
  摊主不敢收:「我不是管您要钱,我摊子也不是您给掀了,我就是想看看我那摊子还能不能收拾一下,我还想接着用,客爷,我给您添麻烦了……」
  
  「收下吧,五块不算多,你好好的做生意,是我给你招来麻烦了,」说完,赵应德拿出一个黄瓤柿子,「把这柿子吃了吧,能压惊。」
  
  摊主收了钱,柿子他也不敢不吃。
  
  等吃完了柿子,收拾了摊子,摊主要走,赵应德叮嘱了一句:「朋友,今天看见的事情不要出去说,一旦说了,会招来杀身之祸。」
  
  卖煎饼的哪敢乱说:「爷,您放心,我跟谁都不说。」
  
  目送着卖煎饼的远去,赵应德又冲张来福抱了抱拳,两人就此话别。
  
  张来福把地上的破灯笼捡了起来,收进了常珊里。
  
  柳绮云从墙头上跳了下来,压低声音对张来福道:「刁半街这人不好招惹,他是绫罗城有名的混混,这事怕是不能善罢甘休,你这两天要多加小心。」
  
  张来福算了算日子:「今晚得多加小心,明天应该就不用了。」
  
  柳绮云没明白:「这话是什麽意思?」
  
  张来福擦了擦掌心上的血迹:「我估计这几个混混活不到明天。」
  
  柳绮云皱起眉头:「我跟你说正经事,你不要看不起这几个混混,他们都是亡命徒!」
  
  张来福摇了摇头:「亡命徒不长他们这样,刚才那位才真是亡命徒,你们可千万不要招惹他。」「你说刚才耍手巾的那位是亡命徒?」柳绮云不相信,「我能看出来,他有些手艺,可这人做事太怂包了。」
  
  张来福可不觉得赵应德怂包:「他不愿意出手应该是有要紧事要做,怕暴露了自己身份,到底是什麽要紧事,这事我还得好好查一查。」
  
  柳绮云哼了一声:「反正我话说到了,你可千万别吃了刁半街的亏。」
  
  张来福也哼了一声:「你以前吃过这些人的亏,可千万别再吃一回。」
  
  柳绮云一愣,没明白张来福的意思。
  
  他说我吃过这些人的亏?
  
  刚才那个耍毛巾的人,我见过吗?
  
  刁半街回到了家里,家人看他伤得不轻,赶紧找郎中给他看病。
  
  郎中看过之後,告诉刁半街他面颊骨裂了,必须静养一段时间。
  
  刁半街心里越想越气,这个仇他说什麽也得报了。
  
  这回找这几个兄弟斗不过那俩人,还得找几个更狠的过来。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到了凌晨3点,刁半街出了家门,来到了街上,朝着北城门走了过去。晚上一起挨打的那十几个混混,也不约而同地来到街上,跟在刁半街身後,都往城门走。
  
  绫罗城晚上不宵禁,也不关城门,守城门的士兵认识刁半街,他们也不愿意得罪这些个混混,也没多问,就放他们出城了。
  
  刁半街带着一群人,来到了城北的茅柴山,这座山不高,但山上树很多,平时有不少樵夫来这砍柴,因此得名茅柴山。
  
  众人一路走到半山腰,刁半街觉得这地方挺合适,他往山坡上挺直了身躯一站,其余人见状,也都挺直了腰杆,在他身边站成了一排。
  
  没过多一会,刁半街的鞋底爆开了,层层根须,穿出脚底板,扎进了土里。
  
  他睁着眼睛,眼珠子掉出了眼眶,两根树枝从眼眶里长了出来。
  
  还有树枝从耳朵和鼻子里钻出来,树枝上还带着叶子。
  
  刁半街脸上满是鲜血,脸颊一阵阵抽动,似乎觉得很疼。
  
  哢吧!
  
  他头盖骨裂了,柿子树的主干从他头顶上窜了出来。
  
  在他的眼角上滑下来一颗水珠,也不知是眼泪还是汗水。
  
  哢吧!哢吧!
  
  十九个混混的头盖骨都裂了,主干一根一根长了出来。
  
  十九个人变成了十九棵柿子树,柿子树的枝头还挂着些没熟的小果子。
  
  十九个人脸上都挂着点点水珠,也不知是露水还是泪水。
  
  「冤家宜解不宜结!」赵应德看了看这十九棵柿子树,满意的点了点头,「当家的种出来的柿子是真甜,吃了柿子,咱们这冤雠这不就化解了吗?」
  
  「我这个人不记仇,只要你给我个两点,过去的恩怨咱都不追究了。」张来福拿着闹钟上好了发条,两眼紧紧盯着闹钟的时针。
  
  时针转得比分针快,分针转得比秒针快,想要盯住时针,还真不是个容易的事。
  
  可张来福刚搬进正房,必须把时针盯住了。
  
  要是盯不住,突然冒出个三点,这房子可就白修了。
  
  看到时针停在两点的位置上,张来福心里踏实了,他把纱灯放在了桌上,直接问她:「赵应德住在什麽地方?」
  
  纱灯没有回应,张来福回头看了看纸灯笼:「媳妇,你帮我问问。」
  
  纸灯笼闪烁着火光和纱灯交涉片刻:「这灯笼不知道赵应德是谁,它前後换过两次主人。」「那两个主人都是什麽身份?」
  
  「身份上他也说不清楚,它只说第一个很吓人,第二个不太吓人。」
  
  张来福想了想,不太吓人的肯定是说赵应德,很吓人的又是谁呢?
  
  纸灯笼又和纱灯交涉了一会,随即向张来福转述:「他们住的客栈带花的,很漂亮。」
  
  「带花的客栈?」张来福一琢磨,这样的地方可就多了去了,绫罗城这麽大的城市,稍微像样点的客栈都得养点花做点装饰。
  
  「媳妇,你再仔细问问,都是什麽样的花?」
  
  纸灯笼又问了一下,回话道:「是身上的花。」
  
  张来福想了想这场面,感觉还有点特殊。
  
  一家客栈,从掌柜的到夥计身上都纹着花,这样的客栈,一般人应该不敢去住吧?
  
  绫罗城有这样的客栈吗?
  
  张来福好像没听说过。
  
  到底还是纸灯笼更了解灯笼,她想了一会,似乎明白了这是纱灯的意思:「爷们,它是灯笼,这事你不能往人身上想,它说的应该不是人身上的花,是灯笼身上的花。」
  
  张来福摇摇头:「灯笼上的花,就更没法找了,纱灯上边不都绣花吗?」
  
  纸灯笼也有些着急,纱灯说话断断续续,思路很不连贯。
  
  反反覆覆又聊了许久,纱灯那边终於说明白了一些事情。
  
  「爷们,她说的不是她身上的花,是客栈身上的花。」
  
  这话越听越糊涂!
  
  「客栈身上怎麽可能有花?难道是个活客栈吗?绫罗城有活的客栈吗?反正万生万变,也不好说有没有.....」张来福想了好久,突然想起一件事,还真有这样的客栈,只是他没怎麽去过。这客栈叫什麽名字来着?
  
  想不起来名字,能想起来地方也行!
  
  这地方就在脑仁里晃荡,却怎麽也想不起来。
  
  张来福一路跑去了门房,把严鼎九叫醒了。
  
  严鼎九今晚在红芍馆说书,说得非常的累,睡觉的时候冒了一身虚汗。
  
  看严鼎九这个状态,张来福心下慨叹,说书这行也挺不容易的。
  
  严鼎九揉揉眼睛,说话都没力气:「来福兄,出了什麽事了?」
  
  「阿九,我记得绫罗城有一家客栈,上边绣的全是花,招牌上是花,墙上也是花,你还记得这地方吗?」
  
  严鼎九稍微一想就想起来了:「绣坊的百花栈!绣坊一共没几家客栈,百花栈是最大的一家。这家客栈就靠绣花挣钱,墙上、桌上、棚顶上,到处都是绣花布,可好看了,因为贪看绣工去住店的客人多了去了。」
  
  「百花栈!就是这!」张来福常去绣坊找柳绮萱,他曾经路过百花栈,当时看招幌上的绣花,就觉得特别好看。
  
  赵应德居然住在这个地方,难道他也喜欢绣花吗?
  
  第二天清晨,赵应德起了床,穿戴整齐,正准备上街闲逛,忽见宋永昌推门走了进来。
  
  「老赵,又要去哪?」
  
  赵应德一笑:「没什麽,就想出去转转。」
  
  宋永昌不乐意了,袁魁龙不在,手下人做事太散漫,他就得教训两句:「转什麽呀?咱们办事来了,还是游山玩水来了?」
  
  「肯定是办事来了,可咱们事不都办完了麽,出来转转不也挺好?」说话的时候嬉皮笑脸,可赵应德有点心虚,他昨晚惹了点事,正担心事情可能会露馅。
  
  赵应德平时总爱耍闹,宋永昌特别不喜欢这一点,两人虽有交情,但这不是做正经事的样子。将来宋永昌要是做了大当家,肯定得让赵应德和郑琵琶换个位置,老郑做军需营统带,让赵应德管风化司倒更合适。
  
  「老赵啊,这是沈大帅的地界,咱们要是在这漏了身份,弄不好就没命了,事既然办完了,咱们就该赶紧回油纸坡!」
  
  赵应德赶紧应承:「二爷说得对,二爷说得有理!我愿意听二爷的,我一个人愿意听也没用,这事你得和凤爷商量,我在外边转悠,也不是为了游山玩水,我是按照凤爷的命令出去打探消息。」宋永昌真去找袁魁凤去了,袁魁凤也在这家客栈住着,进门的时候,他看见袁魁凤正在绣花。袁魁凤绣花。
  
  宋永昌忍不住揉了揉脑门。
  
  袁魁凤是难得一见的美女,美女也确实和绣花这件事情很相称。
  
  但是看袁魁凤绣花这动作,宋永昌仿佛觉得是张飞正在绣花。
  
  袁魁凤看向了宋永昌:「找我做什麽?」
  
  宋永昌回了一句:「凤爷,咱们事都办完了,是不是该走了?」
  
  袁魁凤白了宋永昌一眼:「急什麽?我不是说了吗?要在绫罗城这打探一下消息。」
  
  「这边的消息也没什麽好打探的,反正城里就是缺绸缎,也没有其他的事。」
  
  袁魁凤一皱眉:「你说就是缺绸缎?我让你出去打听消息,你就打听到这一件事?
  
  你知道绫罗城有多少守军?你知道督办府有多少警卫?你知道绫罗城有多少绸缎庄?你知道绫罗城的绣娘一次用几根绣花针?」
  
  这事不能瞎蒙,袁魁凤真知道该用几根绣花针,自从来到绫罗城,她一直认真学绣花,还在绫罗城里拜了个绣娘做师傅。
  
  宋永昌也不愿意和袁魁凤争辩,因为有些时候确实争不过袁魁凤,而且有很多时候袁魁凤的选择也确实是对的,只是她的想法让人很难理解。
  
  按照以前的身份,他们是山贼,在这种大城市里闲逛,很容易被人盯上。
  
  按照现在的身份,他们是段帅麾下的副标统,绫罗城是沈帅的地界,一旦被盯上,後果更不堪设想。尤其是这次的事情担了这麽大的风险,宋永昌觉得事情办完了,就该立刻回油纸坡。
  
  可他想的这些都没用,袁魁凤根本不听他的。
  
  既然拿袁魁凤没辙,宋永昌就只能按袁魁凤的吩咐,继续上街打探消息。
  
  这麽大个绫罗城,可上哪打听去?
  
  宋永昌独自出了客栈,走到了绣彩大街,绣坊住的大多是绣娘,平时很少上街,大部分街道都很冷清,也就绣彩大街比较热闹,有不少外地来的生意人住在这里,行人穿梭,络绎不绝,小贩叫卖,此起彼伏。「瓜子嘞,新炒的瓜子!」
  
  「肉包,薄皮大馅!」
  
  「修伞嘞,收旧伞,伞骨伞面都能修嘞!」
  
  宋永昌找了个阳春面摊子,吃了个早点。
  
  这家面摊儿在绣坊挺有名气,来吃面的客人不少,宋永昌吃了一碗,也觉得不错,又叫了一碗。夥计刚把面条端上来,突然有个人坐在了对面。
  
  那人穿一件青蓝大褂,收拾得乾净利落,人长得也很端正,只是额头上有块伤痕,稍微破了点相。宋永昌盯着那人上下打量。
  
  那人冲着宋永昌笑了笑:「朋友,打搅了,咱们拚一桌呗,这家的面好吃,今天来晚了,没地方坐了。宋永昌四下看了看,其他桌子确实都坐满了,他问对面那人:「朋友,你是干什麽的?」
  
  那人抱拳道:「我说书的,就在附近的茶楼干活儿,有空您去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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