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熟悉的死者 (第1/2页)
杀人是什么感觉?
很多人都有过想要终结仇敌性命的念头,但这念头往往一闪而逝,不能付诸现实。
真正有过杀人经历的人的回答亦不尽相同。
易于感怀的人为眼前生命流逝之恐怖震撼不已,道德卫士们为自身犯下第一重罪懊悔万分,生性淡漠者面对淋漓鲜血无动于衷,亦有天生嗜血的家伙看着尸体欣喜若狂。
尽管看过不少次杀戮实况,朱利尔斯第一次杀人时的确感到了震撼和恐惧,当匕首刺进那名马戏团女巫的皮肤,失血让那具柔软身躯快速失去反抗力。克雷顿给了她最后一下,然后告诉朱利尔斯大可不必为此挂怀,这条命归他了。
这是好意,但是去他的吧,朱利尔斯不会推脱杀人的责任,他并不是个懦夫。
所以这还是他杀的第一个人。
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朱利尔斯的确感到有些恐惧和难以抑制的对死者的怜悯,但好在他杀的第二个人是之前打断过他的几根骨头,杀死对方时,复仇的快感抚平了朱利尔斯心中的一切不适。
没什么可怕的,他心想,这世上没有手上不染血的长生者,他既然以成就巫师中的至境为目的,以后迟早是要进行杀戮的。
早点适应这一点才能在路上走得更平稳。
熏香的气息沾染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朱利尔斯蹲在旅馆地面的地毯上,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用锯子将一名钥匙团疯巫师的脑袋锯开,暴露出里面柔嫩的组织。
此人尚未死去,脸上仍保持着迷醉的神情,温热的血液顺着额头处的创口淌下,但血腥味被熏香完全覆盖过去。
就在不远处,还有一个昏迷中的疯巫师等待他的采撷。
是的,这些疯巫师很强,朱利尔斯也没有克雷顿那样的力量,但杀死他们并不困难——虽然他自己也惊异于过程之简单。
古人云蛇有蛇道,鼠有鼠道,即使是他这样不上不下的家伙也有自己的方法。
这些疯巫师沉迷致幻剂,一天要吸足六个小时,这不是能够随身携带的量。他不过是调查了一下他们常去进货的药店,然后假装急用钱去这家店里当掉了自己身上最好的一支致幻剂。
是的,朱利尔斯身上也常备一支强力致幻剂,如果陷入绝境,还可以用这种药剂寻找一下奇迹。
这支药剂的原材料是菲斯布里卡大陆沙漠地区的一种仙人掌,成瘾性小,效用却极强,凡人只需拔下一根针叶插入皮肤即可获得极乐,即使是巫师,将一滴萃取液抹在嘴唇也就足够将精神力激发到最强。
如果吸多了,那就会变成朱利尔斯面前的这两位疯巫师一样,精神完全沉浸在幻觉中,非得睡个几天几夜才能醒来,期间就算被施加最残忍的刑罚也浑然不觉。
朱利尔斯当掉它之前,在药店老板面前将这东西夸得天花乱坠,离开时又表演捶胸顿足的懊悔姿态,这都是为了让对方留下印象,把这东西转手高价卖给自己的大主顾。
如果是正常人,对于这种来路不明的药剂都会谨慎使用。
但钥匙团的巫师都是半疯状态,他们根本不考虑这些。有能够让他们满足的东西,他们就用,如果多用效果更强,他们就一次性用完。
随着大脑被各类药物烧灼刺激,人性在他们身上早已流失,只剩下野兽似的本质。
用这种家伙的性命来推动自己的精神精进,朱利尔斯是不会犹豫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辛勤工作,两块变异后的巫师脑垂体被他小心翼翼地割下,收入随身携带的试管当中。尸体剩下的部分还可以交给医院,这多少能收回一些成本。
他不是克雷顿这样的粗人,他知道很多渠道去“合法”地处理尸体。
在凡人熟知的诸多职业中,医生、学者、炼金术士之流都和巫师密不可分,就像他需要刺激自己的精神进行扬升,外科医生们也需要大量新鲜健全的人类尸体练习手术技巧,以及加强对人体的认知,因为这点,他们在过去常常被视作亡灵巫师的同党,为了练习黑魔法玷污他人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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