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人命值多少钱?!从不如牲畜,到人人平等 (第2/2页)
有人的爹娘就是这样被卖的。
有人的姐妹就是头上插着草标被牵走的。
有人自己就差一点——
一个老兵低下了头。
他没说话。
但他的拳头在发抖。
……
光幕上,画面继续。
文字浮现——
【在旧华夏——】
【人是有“价格”的。】
【但不是所有人的价格都一样。】
【官的命,比民的命值钱。】
【地主的命,比佃户的命值钱。】
【男人的命,比女人的命值钱。】
【洋人的命,比华夏人的命值钱。】
【这不是比喻。】
【这是法律。】
【是写在纸面上的、堂堂正正的法律。】
画面切了。
一份文件。
光幕放大了文件上的几行字。
文字用通俗的方式翻译了出来——
【外国人在华夏境内犯罪——】
【华夏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由外国人自己的法庭审理。】
【这叫——治外法权。】
【也叫——领事裁判权。】
光幕在这行字下面加了一段解释——
【翻译:洋人在华夏的土地上杀了人、伤了人、欺负了人——】
【华夏的官府管不了。】
【得请洋人自己来审自己。】
【洋人审洋人,你猜结果是什么?】
【无罪。】
【永远无罪。】
……
太行山。
赵刚的脸色铁青。
他知道治外法权。
他在燕京大学的时候学过。
这是近代华夏最耻辱的制度之一。
但当天幕用这种简洁到残忍的方式写出来的时候——
他还是觉得一阵恶心涌上来。
“管不了……”
赵刚的声音很轻。
“在自己的土地上,管不了在自己土地上犯罪的外国人。”
“得请他们自己审自己。”
“审完了无罪。”
李云龙没有说话。
但他的脸黑了。
黑得像锅底。
……
光幕上,画面没有停。
新的内容开始了。
画面里——
一座城市。
天津。
街头,一辆花旗国的军用吉普车飞速驶过。
“砰”的一声。
一个拉黄包车的华夏人被撞飞了出去。
倒在地上。
不动了。
吉普车没有停。
甚至没有减速。
一溜烟开远了。
光幕底部浮现出数据——
【仅1946年8月至12月。】
【花旗国驻军车辆在天津撞死撞伤华夏百姓——八百余起。】
【占全市交通事故案件的百分之七十。】
八百余起。
百分之七十。
半年不到。
一座城。
光幕停了一瞬。
然后下一行字出来了。
字体变大了。
颜色是血红的。
【驻津花旗军方内部规定——】
【撞死一个华夏人,赔偿法币十万元。】
【撞死一头驴,赔偿法币一百三十五万元。】
两个数字。
并排挂在天穹上。
十万。
一百三十五万。
人。
驴。
差了十三倍半。
一个华夏人的命,不到一头驴的十四分之一。
……
太行山。
院子里,先是安静。
安静了大约三秒钟。
然后李云龙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了。
“多少?”
没人回答。
“我说——多少???”
他的声音在发抖。
不是害怕。
是怒。
是一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滚烫的、要把人烧穿的怒。
“十万?”
“一个人十万?”
“一头驴一百三十五万?”
“在咱们自己的地盘上——”
“花旗国人撞死咱们的人——”
“赔的钱还不如撞死一头驴?!”
李云龙一拳砸在了墙上。
“砰”的一声。
墙皮掉了一片。
他的拳头上渗出了血。
但他像是感觉不到疼。
“人不如驴!”
“人不如驴啊!!!”
赵刚没有去拦他。
因为赵刚自己的手也在抖。
他的指甲掐进了掌心。
掐出了血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