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连断三案,威名赫赫 (第1/2页)
审完了徐闻案,林川重新坐回公案后,目光如隼,直刺跪在堂下、已被剥去吏服的典史吴万。
接下来,该算算这位胆大包天的典史,威胁自己这个朝廷命官的事了。
“清平县典史吴万。”
林川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尔食朝廷俸禄,虽未入流,亦是公门中人,本宪代天巡狩,纠察地方,尔在永宁乡率众围捕、谩骂监临上官,擅动枷锁,这《大明律》里关于‘殴辱大臣’、‘擅拘监临’的条文,尔是读进了狗肚子里,还是觉得这清平县是尔吴家的法外之地?”
一个未入流的典史,对着正四品的省级司法监察大佬又是锁拿又是辱骂,这剧情放在现代,大概就是个派出所协警要把微服私访的省厅督察给拷了。
这已经不是铁头功了,这是自杀行为。
林川收回思绪,目光落在堂下。
吴万已经瘫成了烂泥,官服被剥了一半,歪斜地挂在肩膀上,像个滑稽的戏子。
他额头死死抵着冰冷的地面,声音颤抖:“大人饶命!下官有眼无珠,下官真不知是大驾临凡啊!”
“不知?”
林川猛地一拍惊堂木,震得公案上的火签筒哗啦作响。
“不知便能聚众围捕?不知便能信口开河?若今日坐在那院里的不是本宪,而是寻常百姓,是不是这会儿已经被尔锁进大牢,屈打成招了?”
林川长身而起,官袍上的獬豸补子在灯火下透着股子杀气。
“尔在永宁乡横行之时,何曾想过律法?身为典史,掌一县缉捕,却与乡绅勾结,威逼落难秀才,构陷无辜家仆吗?尔眼中无朝廷,心中无君父,唯有吴家之私利!”
林川没有提及什么私人恩怨,口中所出皆是《大明律》的森严条款:
“按律:骂詈五品以上监临长官者,杖一百;聚众绑缚、擅拘大臣者,革职为民,枷号发落,吴万,尔之罪,实乃公门之耻。”
他抓起一枚漆黑的令箭,重重掷于堂下。
“革去吴万典史之职,没为庶民,于县衙大门前枷号三日,游街示众,以儆百吏!”
两侧皂隶齐声高喝:“威武!”
吴万被如死狗般拖了下去,那沉重的木枷扣合声,敲响了他在官场的丧钟。
内堂屏风后。
徐秀才的未婚妻吴婉儿,扶着冰凉的柱子,脸色惨白。
她亲眼看着父亲被杖责,看着兄长被锁拿。
那原本在别人眼中高不可攀、能遮风避雨的吴家大树,在那个坐在高位上的上官面前,竟像是纸糊的一般,一捅就破。
后悔吗?
可能有。
但更多的是一种虚脱般的荒谬感。
当初退婚时,自己也曾暗自欢喜,觉得终于能摆脱那个守着穷房子的徐闻,去赵家过那举人娘子的富贵生活。
她甚至觉得,徐闻这种死读书的,除了那一身傲气,什么都给不了自己。
可吴婉儿万万没想到,徐闻这一死,竟引来了按察司的雷霆。
这大抵就是报应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精心绣制的云纹鞋尖,心里明白,赵家的婚事,大概也要黄了。
在这大明朝,一个父兄皆获罪、名声扫地的女子,赵举人那样的人家,绝不会再多看一眼。
“宣,唐达上堂。”
事情还没完,林川坐回位子,看向了将自己缩成一个肉球的胖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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