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 (第2/2页)
好在《红豆》这首歌很经典,除了原版,有几个男声改编版本也不错,也更适合他。
华晨宇就有一版……算了当他没说。
其中余惟首推的是方大同版本,将原版钢琴伴奏改为爵士乐编曲,副歌部分对“永垂不朽”的诠释更显张力。
唉,大同老师可惜了。
节目里唱歌是最好写的,有观众有同行,随便挑一点刻画就能写几百字。
大众评审团是女观众居多,但这首《红豆》无疑更有感染力,虽然男声还原不出王菲空灵疏离的嗓音,但虐菜够用了。
“差点忘了注入灵魂。”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摘抄完歌词后,主角的演唱剧情总算告一段落,他看了眼时间,随后检查了两遍语句和错别字。
以前看的人少,有点笔误问题不大,但现在等着他更新的人那么多,还有几个熟人混入其中,必须精神点不能丢份。
这要错的多了不得被说成文盲明星啊?
点击发布后,余惟像个追更的读者一样点开了小说正文。
消息太多了作家后台看不过来,直接在正文里翻评论反而方便点……
“新歌,不会又是骗人的吧?”
这位显然是上次被他标题骗进来的老读者,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属于是被他骗怕了。
“搞颜色搞颜色!”
“红豆是啥意思,我只知道红豆泥私密马赛。”
“这可不是普通的红豆,这是王维诗里的普通红豆。”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相思!”
读者了解他的套路,也知道这应该是余惟接下来要发的新歌,但是不听曲他们实在get不到啊……
按照余惟的描述,这首歌应该比《绯色》强上不少,但只是纯脑补看书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
以前余惟是直接丢首歌出来,他们看看也就罢了,但这次有了《绯色》作为参照物,他们只看不听总感觉难受。
“个人感觉《绯色》还不错,也不知道《红豆》具体是什么水平,可别到时候翻车了。”
“网红孝子闹麻了,余惟只需略微出手就是她的极限。”
“楼上别串了,作品说话好吧,我也喜欢余惟的歌,但这种时候更应该实事求是,只能说先期待一手。”
这个叫“一碗葡萄干”的读者很理性啊,不愧是自己的带出来的兵,跟内娱那些脑残粉就是不一样。
余惟一边看评论一边翻完新章节,最后追读没进前两百,读者多了这么多,想必未来挺长一段时间兑换歌曲都不是什么难事。
他顺手点开书友圈,八千多篇帖子,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昨晚发的,最新的则是篇歌曲分析。
有读者非常细致的总结了《绯色》的优缺点,最后还给出了自己的分数6.0,属于是深得魏宇真传了。
其实读者的想法都大差不差,这是一首有明显短板的口水歌,想赢容易,但想赢的毫无争议绝对是难事。
音乐这东西很主观,很难出现全包围优势,除非是故意做了针对性创作,直接整个放大版出来,你有的我都有,还比你强。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实操起来难度太高了,有这功夫两首新歌都写出来了。
就好比武侠比武,再厉害的武林宗师也不一定懂对方的招式,但余惟不一样,他学太玄经的。
他正感慨呢,结果目光一凝忽然注意到了中午的一篇帖子。
一碗葡萄干:我去陈晨评论区宣战了,兄弟们我做的对吗?
附带一张截图。
[“等着被余惟吊打吧。”]
怎么还带上门挑衅的?这小子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一念神魔是吧。
还是夸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