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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擢升为什长,始掌一队兵

第十三章 擢升为什长,始掌一队兵 (第1/2页)

第一节授旗仪式
  
  二道崖的晨光漫过新扎的木寨,朱天林握着长柄刀站在晒谷场中央时,草叶上的露珠还没干透。他的伤口已经结痂,铁骨功在夜里修复了最后残余的毒素,灵力感知扫过全身,270斤的力量在筋肉间流转,比受伤前更凝实。
  
  “朱哥,文相让你去大帐。”弓箭手抱着叠新缝制的军服跑过来,这孩子的眼睛亮得像含着星子,手里的麻布衣服针脚整齐,领口还绣着个歪歪扭扭的“什”字——是民夫连夜赶制的,用的是从元军帐篷上拆的布料。
  
  朱天林接过军服,粗麻的质地磨着皮肤,却比之前的破烂皮甲暖和。他注意到衣服的袖口有加固的补丁,显然是特意为握刀的手缝制的。昨夜的野猪肉香还残留在空气里,混着草木的清气,让这清晨格外踏实。
  
  “老兵他们怎么样了?”朱天林把军服搭在臂弯,铁链在手腕上轻响。救援小队的弟兄们都住在内寨的草棚,老军医说老兵的腿伤需要静养,至少得躺三天才能下地。
  
  “老军医刚给换了药。”弓箭手的声音低了些,却带着笑意,“他说要是能再喝口野猪肉汤,好得能更快——山民今天送来了野山参,说是给伤兵补身子的。”
  
  穿过晾晒的草药,文相的大帐就在崖边的老松下。帐外的木桩上挂着面新做的旗帜,是用染成红色的麻布缝制的,上面用炭笔写着个“宋”字,虽然简陋,却在晨风里猎猎作响。朱天林的灵力感知“看”到旗帜上有微弱的灵气波动——是文相的气息,显然老大人亲自碰过这面旗。
  
  “进来。”帐内传来文相的声音,带着晨起的沙哑,却透着清亮。
  
  朱天林掀帘而入时,正看到文相在打磨块青铜令牌。老大人的案几上摆着碗冒着热气的药汤,旁边堆着几卷竹简,是昨夜清点的物资清单,上面用朱砂标注着“箭矢三百”“干粮五十石”“伤兵十七人”,字迹工整,没有丝毫涂改。
  
  “坐。”文相把令牌推过来,青铜的质地沉甸甸的,正面刻着“什长”二字,背面是朵简化的莲花,和之前的兵符纹样呼应。“张都尉生前说过,能把弟兄们活着带回来的,才配当领头的。”
  
  朱天林的手指摩挲着令牌的纹路,冰凉的金属传来文相的灵力余温。他知道这枚令牌意味着什么——从今天起,他不再是单打独斗的刀弓手,要管着一队弟兄的生死,要记着每个人的饭量、伤势和家乡。
  
  “文相,我……”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文相打断他,用布擦了擦令牌上的铜锈,“你担心自己没经验,怕带不好弟兄——但张都尉说过,最好的领路人身后,总有愿意跟着的脚印。”老大人指着帐外的旗帜,“那面旗是山民连夜做的,他们说要跟着有血性的队伍走。”
  
  朱天林望向帐外,阳光正落在那面红麻布旗上,炭笔写的“宋”字被照得发亮。他突然想起被元军烧毁的海丰城,想起张都尉用断枪挑起的残旗,想起石坑里老兵攥着长矛的手——原来旗帜从来不是用绸缎做的,是用跟着走的人心里的火。
  
  “什长管十个人。”文相从案几上拿起份名册,上面用墨笔写着十个名字,第一个就是朱天林,后面跟着弓箭手、老兵(虽然还在养伤,却被特意列了进去),还有七个在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弟兄,“你可以自己挑个副手,再选些趁手的武器——库房里有从元军那缴的刀矛,够你们用。”
  
  朱天林的目光落在名册上,手指在“弓箭手”的名字上顿了顿。这孩子虽然年纪小,却比谁都警醒,青狼幼崽只肯跟着他,夜里放哨时连老鼠跑过都能察觉。更重要的是,他的箭术在实战里练得越来越准,昨天还射中了三只山鸡,足够给伤兵加菜。
  
  “我选弓箭手当副手。”
  
  “好。”文相没意外,从怀里摸出个皮囊,倒出十枚青铜箭头——是从元军什长的箭囊里搜的,边缘磨得锋利,“让他把木箭都换上铁簇,以后放哨能射得更远。”
  
  授旗仪式很简单,却比任何盛大的典礼都郑重。文相亲自把那面红麻布旗交到朱天林手里,老大人的手指在“宋”字上摸了摸,突然提高声音,对着围过来的弟兄和民夫喊道:“从今天起,朱天林就是咱们的什长!他带的队,就叫‘破山队’——专门破元狗的阵,劈元狗的骨头!”
  
  “好!”喊声在二道崖回荡,瘸腿的民夫拄着拐杖鼓掌,伤兵们从草棚里探出头,连青狼幼崽都对着旗帜嚎叫,声音里满是兴奋。弓箭手站在朱天林身边,腰杆挺得笔直,新换的铁簇箭在箭囊里闪着光。
  
  朱天林握紧旗杆,红麻布在掌心簌簌作响。他突然单膝跪地,将旗帜插进泥土,对着文相和弟兄们磕了个头——不是为这什长的职位,是为那些在海丰城倒下的弟兄,为石坑里被围困的老兵,为所有跟着这面旗走的人。
  
  “我朱天林在此立誓。”他的声音在晨风中格外清晰,铁链的碰撞声成了天然的节拍,“只要这旗还立着,就不让一个弟兄白白送死;只要我还有口气,就带着大家往有活路的地方走!”
  
  “好!”这次的喊声更齐,带着震山的气势。文相扶起他时,朱天林看到老大人的眼眶红了,却笑着拍他的肩膀:“快去整队吧——库房的刀矛还等着你们去挑,晚了可就被其他队抢光了。”
  
  挑武器的时候,弓箭手果然直奔箭囊而去。他选了个元军什长用的牛角箭囊,能装三十支箭,比之前的麻布袋子结实得多。青狼幼崽跟着他钻来钻去,突然对着堆断裂的长矛低吼——那里藏着只肥硕的山鼠,被小家伙一口咬住,叼到朱天林面前邀功。
  
  “这畜生越来越精了。”老兵被两个弟兄抬着过来,他的腿上绑着夹板,却不肯老实待着,非要来看新武器,“朱什长,给我留杆短矛——等我能下地了,还能帮着守寨门。”
  
  朱天林选了十杆长矛,特意挑了杆最短的给老兵,又选了五把长刀,三把斧头,连砍柴的砍刀都磨得锋利——他记得文相说过,武器不分贵贱,能杀人的就是好东西。
  
  “以后咱们分三班。”朱天林把弟兄们叫到晒谷场,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简易的寨子图,“弓箭手带两人白天放哨,重点盯西北的溪谷;老兵养伤期间负责清点物资,记着谁领了多少干粮多少箭;其他人跟我练劈山式——每天辰时练刀,午时练步法,申时跟着山民熟悉地形。”
  
  弟兄们听得认真,连最腼腆的新兵都点了点头。这孩子是海丰城的书生,父母被元军杀了,之前只会握笔,现在却能挥刀砍断碗口粗的树枝——昨天搜山时还采了半筐草药,老军医说都是止血的好东西。
  
  朱天林看着他们的脸,突然想起刚穿越时的自己。那时他连刀都握不稳,是络腮胡踹他的那脚,是张都尉递来的腊肉,是文相没说出口的信任,让他一步步走到现在。现在轮到他来托着这些弟兄的手,教他们怎么在这乱世里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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