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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章 小肥说的对

第 74章 小肥说的对 (第1/2页)

(pS:切记,吃完饭再看!)
  
  “孩子,河南地不是单独一个地方,而是三个地方……”
  
  队伍前的朱县令意气风发。
  
  对于余令和茹让提出来的各种问题有问题必答,且他的每一个回答都不是在胡说八道。
  
  而是引经据典,有理有据。
  
  作为一个曾经往宁夏战役押运粮草的男人,余令看的出来朱县令对这条路和对过往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这大概就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成就感。
  
  队伍在朱县令抑扬顿挫的嗓音中越走越远。
  
  在这前往河套的官道上,一百多人的队伍踏着尘土一路往前,远离着长安。
  
  苏怀瑾望着荒凉的山野兴致勃勃。
  
  余令不懂河套,不代表着他苏怀瑾不懂。
  
  嘉靖以前这里是大明的马场之一,每年有三万匹战马运往大明各地。
  
  在嘉靖二十五年的时候这块地就丢了。
  
  确切地说是在嘉靖二十五年统领延绥、甘肃、宁夏三边总督曾铣复套计划失败后这块地才丢的。
  
  曾铣被杀后,大明朝收复河套的计划也就此胎死腹中。
  
  在余家有个门房自称他是最讲义气的男人。
  
  苏怀瑾觉得自己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男人,憧憬着自己走一遍曾铣的路……
  
  拿回属于大明的养马场。
  
  如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在不久之后,等自己回到朝廷,陛下问自己要做什么官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大声的说……
  
  要来河套榆林卫当千户。
  
  河南地就是河套,它只是大的统称,细细地分下来的确是三个地方。
  
  紧挨宁夏镇城的西河套,还有阴山脚下的后套以及前套平原。
  
  黄河在这里拐了几个弯,携带的泥土在这里堆积。
  
  所以,自古以来这里的土地就肥沃,可耕桑,水草丰美,是天然的养马场。
  
  所以也有了“黄河百害,唯利一套”的美称。
  
  因为美,盛产战马,又紧挨着蒙古,这里也就成了各部族混杂之地。
  
  各族的人相互聚在一起,演变成了一个庞大的交易场。
  
  余令等人这次要去的是紧挨着榆林卫的前套平原。
  
  要利用这里和各种部族交错带来的发达的交易,把蜀锦卖出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里的贵族最喜欢这些。
  
  蜀锦到了那里可以换马,换牛羊,换各种珍奇的宝石。
  
  这些东西一旦运回去,就可以变成钱财。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场互通有无的交易,各取所需,赚多少也各凭本事。
  
  “各班长注意一下啊,下面老朽的话你们认真听……”
  
  朱县令的嗓门大了起来,众人也都竖起了耳朵。
  
  在朱县令新的一轮“科普”中众人脑子里又多了新的知识。
  
  原来互市分为“官市”和“民市”。
  
  官市由边军衙门和部族头人相互组织。
  
  因为余令是大明人,所以必须按照大明的制度来参与贸易。
  
  以物换物是最基本的交易。
  
  朱县令讲得一条规则是,不允许用铜钱交易。
  
  因为铜钱是铜的,可以熔化后打造成兵器。
  
  其次就是铁器,一旦出现铁器交易,抓住了立刻砍脑袋。
  
  被交易的部族也不傻,知道大明最缺战马。
  
  所以他们卖的马多是一些骨架一般的下等马,好马自然不会拿来跟你换。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战马都被阉割过。
  
  但是那些有资格成为种马的好马几乎都被阉割过。
  
  “各位班长记一下啊,等到了那里,有女人邀请你去的帐篷你可以去,但请记住,不要鬼迷心窍的把你的心都恨不得给她。”
  
  朱县令望着茹让道:
  
  “这是露水情缘,不要笑,不要吃惊,也不想着去打听人家叫什么。
  
  今晚人家邀请了你,明日说不定就是他!”
  
  见朱县令看着自己,余令没好气道:
  
  “朱伯父看我做什么,过了今年我才十四,我虽然也很喜欢美女,但我这人性子比较挑,我不想和别人成为连襟。”
  
  朱县令闻言冷笑道:
  
  “十四小么,十四就是大人了,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茹让他爹十三就成婚了,老朽我十五岁就当了爹,你当你还小么?”
  
  余令闻言忍不住嘀咕着打趣道:
  
  “太祖爷规定男子满十六岁、女子满十四岁方可结婚,你们属于早婚,小心衙门知道过来抓你们!”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早婚一词过于好笑,朝廷律法虽然如此规定,但在大明各地十三四结婚的多的是。
  
  真要来抓,一辈子都抓不完。
  
  听得身后的笑声,顾全疑惑的挠挠头。
  
  望着身后的那张丑脸,他总觉得这汉子的声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汉子哪人?”
  
  “河南府勒!”
  
  “口音不像啊!”
  
  “咋可能勒?”
  
  顾全点了点头,不着痕迹的松开握住刀柄的手。
  
  很奇怪,他觉得这汉子自己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
  
  可为什么就想不起来呢?
  
  赶路的日子是枯燥的,就仿佛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途。
  
  要说枯燥也枯燥,要说有趣也格外的有趣。
  
  队伍里都是男人……
  
  这些男人里,余家一小半,茹家一小半,剩下的一小半是朱县令的族人。
  
  至于苏怀瑾他们那群锦衣卫……
  
  除了余令敢和他们嘻嘻哈哈,剩下的人都不敢。
  
  这队伍的男人一多,讨论的话题就多了,从种地开始,再到摸鱼钓虾。
  
  直到朱县令开了钻帐篷这个头。
  
  话题突然就少儿不宜了起来。
  
  “胖胖,你说我要是钻了她们的帐篷,她们的男人要是回来撞见了会不会拎着刀子来砍死我啊!”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不由的竖起耳朵。
  
  苏怀瑾见没有人说话,揉了揉嗓子,然后用肩膀撞了撞吴墨阳。
  
  吴墨阳一愣,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瑾哥,你不说揉嗓子做什么?”
  
  “灰大,有痰!”
  
  吴墨阳无奈的清了清嗓子,见众人看了过来,低声道:
  
  “记住啊各位,这是人家的习俗,但这个习俗可不是每个部族都有!”
  
  “据我所知,草原的鞑子会有这个习俗。
  
  你若真的进了帐篷也不要怕她的男人会把你怎么样,大方点,给人点东西就行了!”
  
  “真的?”
  
  “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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