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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四章 强大的人

第七百六十四章 强大的人 (第1/2页)

当一个人已经身居高位,当他已经从穿着旧衬衫的落魄年轻人,变为了宴会厅上的众人争相讨好的对象。当提着手提箱等在办公楼外的小伙子变为了戴劳力士,穿定制西装,开捷豹汽车的优渥大叔。
  
  他是否还会被曾经的目光所刺伤?
  
  当二十年前的阳光又一次的穿透时间,打在他的脸上,他是否还会从昔日的烈日中感受到烧灼般的痛苦?
  
  唐克斯忽然意识到。
  
  人往往不会当时就认清自己。
  
  当他像是乞丐一样等待在基金会的办公室门前,凑过去乞求施舍,凑过去说“求求您了,先生”的时候。
  
  唐克斯心中没有那么多的羞耻感。
  
  当他站在太阳底下,站了一天又一天的时候,唐克斯也没有觉得有多累。
  
  那时他还年轻,那时他还一无所有,那时他被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破产危机的焦虑填满了内心的每一寸缝隙。
  
  就像老杨对顾为经说的,年轻人别把自己太当回事,该哭得哭,该求人得求人,该卖可怜就得卖可怜。在你还一文不值的时候,你的脸面也一无不值。
  
  当唐克斯面对他的赞助人塞到他鼻子下面的“要是老子报税出问题,你就等着吃官司吧!”的威胁时,他又害怕又迷茫,他完全不在乎大家的奚落与忽视,他只想得到一根用于救命的稻草。
  
  为此。
  
  唐克斯愿意毫不犹豫的就拿他能拥有的所有事物去交换。
  
  人往往是在许多年以后的一个突然的瞬间,才能认清自己的内心——比如在这个二十多年后的晚上,他已经功成名就,他已经成为了国际知名的策展人,等他尝试舔完伊莲娜小姐,又被一圈人尝试舔过,和穿旧衬衫的小伙子在阳台上谈谈心,喝了六杯香槟,吃了两块龙虾,快乐的嘘嘘了一番,然后突然看到了顾为经的画。
  
  他坐在安静的楼梯间里,慢慢的看一幅油画,并不明亮的楼间灯照亮了他的脸。
  
  昔日难以面对的痛苦与失落,往往便会在这样的一瞬间向他涌来。
  
  那是无论喝了多少杯香槟,吃了多少块龙虾,被多少人轮流舔过,笑出了多少颗牙齿,都无法真正完全抚平的苦痛。
  
  来自于过去时光的苦痛。
  
  它将永存于脑海,永远照在唐克斯的脸上。
  
  那些人射向唐克斯的无声的奚落和无言的冷笑,就像顾为经射向苗昂温的冷笑——
  
  它永存于心。
  
  唐克斯抬起了头,他把视线从手机屏幕上移开,盯着头顶闪灭的灯。
  
  良久。
  
  他轻轻的叹气。
  
  唐克斯从台阶上站起身,随手掸掉了身上的灰尘。
  
  他本来准备默默的把手机关上。
  
  在挪动屏幕的时候,唐克斯发现在画面的右小角处,有的不光是艺术家的个人签名,还有一行排列整齐小字,是画家所留下的寄语或者别的些什么。
  
  唐克斯将手机屏幕缩放到合适的位置,眯缝着眼睛看过去——
  
  「我坐在山巅,坐在这里创造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受苦和哭泣,行乐和欢喜。而且像我一样……蔑视你。」
  
  他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把这行诗歌一样的文字读出来。
  
  印象派到底是什么?
  
  大多数学者会说出那个经典的回答——印象派是溶解阳光与空气的画派,但有些评论家,有些创作者他们所给出的答案会更加浪漫。
  
  树懒先生的播客节目里,侦探猫说:“我们不刻画神明,我们只记录阳光和空气。我们不遵循教条,因为美的东西将会留下,而伤痛终会逝去。”
  
  透纳说,他的作品,他的水彩,全是些有关溶解诗意的绘画。
  
  “我坐在山巅,坐在这里创造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受苦和哭泣,行乐和欢喜。而且像我一样……蔑视你。”——在这幅画的末尾,顾为经则这样写道。
  
  唐克斯又一遍轻声的颂念。
  
  歌德《普罗米修斯》,长篇组诗的最后一节,最后一句。
  
  唐克斯是第一次阅读这行诗歌,他没有认出他的出处,却大概意识到了这行文字所描写的主人公到底是谁。
  
  普罗米修斯。
  
  泰坦古神普罗米修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被捆缚在高加索的群山之巅,从破损的胸膛里流淌出浓金色,犹如熔融的黄金一般的鲜血,把高耸入云的雪山染的阳光璀璨的普罗米修斯。
  
  这个故事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可唐克斯还是感到微微的颤栗。
  
  被这句话里所传达出的某种东西又一次的给凝固在了原地。
  
  那是——
  
  某种高贵而从容的尊严。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那些轻蔑、嘲笑与冷眼仿佛流水般从你身边划过,你感到孤独、迷茫和羞愧。
  
  未知的命运、社会的法则像秃鹫一般啄食着你的肝脏,让你感受到彻骨的疼痛。
  
  可你没有咆哮,你没有跪地求饶,你只是平静的坐在水中,平静的端坐山巅,看着人间的受苦,哭泣,行乐与欢喜。
  
  你对自己说……
  
  Lifeissobeautiful。
  
  唐克斯抽了抽鼻子,他重新看着画,他重新看着端坐在扶手椅上的男人,他重新看着顾为经留在油画的角落里的长诗。
  
  “也有一位画家,喜欢这么做,不是么?”
  
  唐克斯感到了一种难言的熟悉。
  
  绘画,配之以诗歌。
  
  他曾见到另外一位欧洲画家也喜欢这么做。
  
  ……
  
  画作的注角处附上一句诗一样的文字,在国画领域是极为常见的事情。
  
  提画诗是中华诗词的重要分类之一。
  
  从古时就有“高情逸志,画之不足,题以诗之”的传统。这个风尚在宋代以后变得尤为盛行。
  
  文徽明、徐谓如今所留下来的那些记录山水田园风光的画里,几乎张张都有附带着的提画诗。
  
  放心。
  
  就算他们本人当时没来及提,稍微等个百十来年两百年的,也会出现一个叫爱新觉罗·弘历的人,下朝回来剔着牙随手给它写几句诗上去,再啪叽,扣个十全老人的大印。
  
  情景交融,诗画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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