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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道喻》之六、七

第22章《道喻》之六、七 (第1/2页)

《道喻》其六
  
  道喻:
  
  所谓魔童,部分乃是域外遗孤,因自身文明不善覆灭,大道网开一面,有遗孤获准流落此界,以观后效。部分则是本界自身恶念生化,内外合流,统称魔童。
  
  其中有些遗孤、弃童为世人收养。不曾想,众遗孤、弃童,其貌幼稚,其形乖巧,却也有名为“项天”之流,此类魔童,其性险恶、其情乖张,其心歹毒。
  
  纠结同党,借其形貌之便,子嗣之身,败坏人伦,流毒、遗恶于天地人界。
  
  今生灭之道降临,仍试图以幼稚迷惑,以诡计脱罪,以相貌藏恶,却不料诸般伎俩,均难掩内心险恶。
  
  生灭之道,众生平等,只以善恶论罪,不以形貌、年龄、疾病、心态等为脱罪逃罪之因。
  
  故,此界为恶犯法之魔童,均以恶论罪,以**刑,剥夺作恶魔童之天魔位,罚为恶灵,入幽冥炼狱磨砺万年后,击碎其灵识,散入家猪之猪尾,受腥臊恶臭之罚,再受煎炒油烹之罪,并解儿童嘴馋顽劣之念,以儆效尤。
  
  家猪类待自然灭绝,此等有罪受罚之魔童,磨难后散碎灵魂若尚有残存,属于外域遗孤者,再遣返回原逃离界域,并交接该有罪众遗孤在本界的罪与罚,由其原界域再行决断;属于本界者,再散入家鸡的鸡蛋中,煎煮由人。
  
  至于其他散落本界,无过或有功之外域遗孤,一概行文表其在本界功过德失,待原界域有所决断后,再行沟通安置及处理之法。
  
  此喻。
  
  另喻:
  
  域外生灵
  
  此界生灵渡劫,外域生灵非请勿入。
  
  但有正常需用,赴光明国遵法沟通。
  
  宇宙大道不许,擅自取用者杀无赦。
  
  本界生灵违法,擅自取用亦杀无赦。
  
  此喻。
  
  《道喻》其七
  
  道喻:
  
  有邪灵,名“极乐童子”,又名“亡”,乃天地间夭亡之孩童,怨念为恶浸染所化。
  
  天下为人父母者,大多父严母慈,至爱所生。
  
  然,也有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徒,枉披人皮,残害骨肉。
  
  或,为一己之私欲,令婴儿,胎死腹中、损其灵识、妨害轮回;
  
  或,生而不养、扼杀摇篮、遗弃荒野、高抛低沉;
  
  或,养后残害、败坏伦常、刀砍斧剁、饥寒冻饿。
  
  种种恶行,触目惊心。
  
  终,至天怒人怨,邪灵生焉。
  
  其,因先天不足,故行邪术;
  
  因其未得父母慈爱,先遭亲人毒手;未尝人间温暖、甘甜喜乐,先受剔骨之痛、残暴之苦。
  
  又因心性不全,致其为补偿喜乐,反走极端,自称“极乐”。殊不知,大道至理,过犹不及。
  
  再因自小失乐,中途夭折,以灵成形,故又名死亡之“亡”,即“乐”字,写作少小无乐、夭折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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