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筹码 (第2/2页)
心想王仔昔这下总该死心了吧?没想到后者迟疑了一下,把那根竖起来的手指指向厅外远处。好在他竖的是食指不是下一根,不然王伦肯定会认为在骂自己。
众人都不知道他做何玄虚,却听他道:“若是山水郎答应,此处宅院便送与你!”
“当啷”一声,刘高的酒杯掉在地上,碎成几截,发生清脆的声响,打破了席间的沉寂,他却浑然不觉。
这处宅院以目前来看,至少有三进----主屋右侧明显有通道连接后院,而在来时已看到至少有几处二层小楼在彼。
或者后院小楼之后另设后罩房也未可知,但从楼房与中院的距离看,后面的面积肯定不会小。
不说位置得天独厚,及院中装饰、厅廊做工精美绝仑,光是已看到的就有十余个房间。
清风楼在南薰门,相比较而言位置已经稍偏,而只有一幢两层小楼、及后面三间平房的位置,作价便值三十万贯----当然,那是商业楼,和住宅不是一回事。但无论如何,此间说值五十万贯,连王伦这个不懂房地产行情的外行人都觉得很值。
一套豪宅,一首诗?
这种天方夜谈的事突然砸到王伦头上,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虽然他接连被类似的天降好事砸了好几回了。
三皇子赠金算一回;
三阳居赠金算一回;
孙三四要携巨资求为妾算一回;
平白纳了崔念四算一回…
至于得了李瓶儿的身子勉强也算一回吧,林林总总好几起,王伦有时都认为自己交了狗屎运,却都不如这次来得震惊。
与众人晕昡、羡慕、热血、激动…等行为不同,王伦这一刻想得更多。
礼下与人,必有所求。若说花这么大的代价只要一首诗,说什么他都不会相信。
一是他的水平还达不到诗仙、诗圣的程度。那位踏歌送李白的汪伦,为了在李白的诗中留下名字,倒是花过重金请其写下那首脍炙人口的《赠汪伦》的。据考证,他足足花了八匹宝马和十段锦缎,光是离别的礼物价值就超过后世的两百万。
从投入产出上说很值,因为这首诗成了千古传诵的佳作,汪伦的名字也随之流传千古。
但是王伦知道他自己不可能“做”出此等程度的水平了,无它,唯一可能媲美的那首“衣袖三年香”已经用掉了。
手里无货,干着急也无用。
二是时代不一样。唐朝从立国之始便有很重的门第意识,那位汪伦做到知县已经是祖坟冒烟了,要是没有后台,大致这个职务顶天了。所以他想邀名,甚至花钱造势,从仕途上算是一次投资。
不幸的是,他投资只成功了一半:名声有了,但职务应该没长。因为但凡官阶高一点,历史上总有他的传说或者传记,可惜两者都没有。
宋朝经五代之乱,门阀制度已经被完全打破,使得平民阶层有机会爬上来,大家相信的是实力。
所以纵使王伦能够写出李白那样的诗,一样无法出奇制胜。
那王仔昔花这么大的代价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