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重民社 (第2/2页)
可他们的社党名字尚未想好,却没料到大同社又弄出了《大同报》,而且一出手便将米脂的两大帮派连根拔起。直至此时,他们方才惊觉,自己以往竟是如此孤陋寡闻。原来,结社之后还有诸多门道,这些可都是他们从前想都未曾想过的事情。
贺函微微点头,说道:“仅是建立社党,恐怕还远远不够。还需制作一份报纸,作为我等的喉舌。如此,方能讽议朝政,裁量人物,进而影响地方事务,甚至对朝堂产生影响。”
言罢,他望向楼下涌动的人群,微微一笑道:“不得不说,大同社倒是教了我们不少东西。”
刘南卿凝视着楼下庆祝的人群,若有所思道:“眼前这番景象,倒是让某想出了我等成立党社的名字。就叫重民社吧!
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等结社,便是要为百姓做主,呼吁朝廷轻徭薄赋,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劝天子亲君子,远小人,如此方能天下大治。”
高登和贺函等人听闻,纷纷点头称是。
“虽说这名字浅显易懂,但倒也与我等理念相符。”
有了徐晨的例子在前,刘楠卿等人依样画葫芦,搭建一个会社倒也不算难事。
而后,高登、贺函等人朝着刘楠卿躬身行礼,说道:“我等愿尊景明兄为会首。”
其余众人亦纷纷行礼,齐声道:“见过会首。”
刘楠卿赶忙伸手扶起高登等人,笑着说道:“好!今日,便是我重民社成立之日!”
翌日清晨,米脂县衙内。
一夜没睡的齐绍光正烦躁地在县衙大厅来回踱步。四周的衙役们,皆小心翼翼地缩在角落,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被县尊大人瞧见。
这几日,《大同报》一直在连篇累牍地报道野狼帮的恶行,齐绍光自然也有所耳闻。
然而此次,他却并未派遣捕快去抓捕那贺人杰。这倒并非是他忌惮贺家的势力,实则是他对《大同报》利用他的这种做法深感反感。
《大同报》每报道一个帮派的恶行,他便要派人去抓捕,如此一来,他这个县令岂不是成了大同社的打手?
况且,米脂的百姓放着县衙的大门不进,却都跑到大同报社去伸冤,这简直就是在打他这个县尊的脸面。
他不禁暗自思忖,究竟是自己这个县尊平日里不作为,还是百姓们认为他与帮会同流合污?
再者,《大同报》如此行事,到底是何居心?
要知道,唯有朝廷才有资格接受百姓的诉状,难道《大同报》的人还想取而代之,坐他这个县令的位置不成?《大同报》这般越俎代庖的行为,着实让齐绍光心中极为不满。
《大同报》的种种行径,甚至让齐绍光对原本颇为看好的李文兵,也生出了不满之意。
是以,对于《大同报》的报道,他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