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混战(上) (第2/2页)
爆炸连绵,方圆八百米内的敌人,不到一分钟,就把他炸得七七八八,剩下的不是埋头躲避就是重伤失去了战斗力。
李居胥换成了加特林,在敌人背后冲过,金属洪流在黑夜之中划出了一条金属线条,异常的显目,看见洪流的敌人却开心不起来,只有绝望。
被子弹扫过,身体立刻变成了马蜂窝,补都补不起来。
李居胥以惊人的速度穿梭在战场之中,不断切换武器,短短的二十多分钟,歼敌超过两千,救出了第一军团三百多个战士。这些战士被分割包围,已经快绝望了,李居胥天兵神降,及时出现,把他们救了,三百多个人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力量。
侧翻的重卡成为了李居胥绝佳的掩体,他躲在散落的矿石堆后面,对着半公里之外的目标开枪,专门打击那些重机枪手以及火箭弹,他可以精准地分辨敌我,对敌人造成重大的打击。
很多人死了,都不知道子弹是从哪里射出来的,在这样的乱局之中,李居胥找出了敌人的三个狙击手,一枪一个给解决了。
一梭子子弹从身边掠过,溅起的碎石头打在李居胥的身上,李居胥回头一看,相当无语,自己人。
第一军团一个缺心眼的士兵对着他疯狂扫射。
“是,我,夜枭,别乱开枪!”李居胥虽然生气,也只能耐着性子解释,声音压下爆炸声传入士兵的耳中。
士兵一呆,赶紧停止射击,脸上露出不安和羞愧的表情。李居胥继续朝着敌人射击,混战最容易发生误伤,很难责怪别人,没有人想故意伤害战友,可是战场上,应激反应是每个人都会发生的。
先下手为强的观念时刻影响着开枪速度,很多时候,子弹已经打出去了,才看清对面的人的脸,如果是敌人,皆大欢喜,如果是战友,后悔也晚了。
这也是李居胥没有带其他人一起杀进来的原因,他的感知敏锐,身手敏捷,可以在危机时刻躲避子弹,其他人未必能做到。死在敌人手上是死得其所,死在自己人手上,估计没有人会不遗憾。
砰——
子弹穿过头盔击碎了头颅,应该是大队长,此人倒下后,李居胥明显看见一大片敌军士兵出现骚动,他趁机连续开枪,一口气射杀了二十多人,然后迅速改变位置,果然,他前脚离开,后脚三发火箭弹落下。
轰隆——
火光冲天,炸飞的羊脂铁矿射向四面八方,如同下了一阵石头雨,不少人被砸得头破血流,惨叫连天。
即将冲入另外一辆四脚朝天的重卡下面的李居胥突然止步,千钧一发之际,偏过脑袋,匕首带着一股寒气擦着面颊掠过,敌人一击不中立刻变招,李居胥的反应比他快一步,左手闪电拍出。
“化骨绵掌!”
穿着迷彩服的青年士兵的身体瞬间化作一团没有骨头的软肉,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眼神带着震惊与绝望暗淡下去。
李居胥一脚踢在匕首上,匕首化作一束寒芒射出,正中第二个迷彩服士兵的咽喉,这人举着手枪瞄准李居胥的心脏,却再也没有力气扣动扳机,带着无尽的不甘与后悔倒下。
李居胥看都没看尸体一眼,架起LJX-001狙击枪,对着敌军最密集的一个区域疯狂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