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县衙 (第2/2页)
绥安拿来一看,惊喜道:“这够了!唬唬知县应该没问题!”
顺着郭大娘说的方向走,到了衙门,绥安直接跨过门槛,紧接着就被守门人推搡出来。
“去去去!哪来的黄毛小儿!这不是你们可以玩的地方,去去去,出去!出去!”
明渊扶住她,挥开守门人的手,看似轻易,但那人却无力反抗。
“我要见知县,请你通报!”绥安说。
守门人打量着明渊,听到这话直接臭了脸,他转向绥安:“你谁?知县大人是你想见就见的?滚滚滚,看你是小孩,我这次放过你,再闹事就直接捆起来!”
绥安退步,想了想,自己这样确实有点不合理,一般人哪有这样轻易能见到知县?但就要这样打退堂鼓?
不!
绥安转身向一旁,拿起……艰难的拿起鼓槌。
明渊接过,大力击打,“咚!”“咚!”九声登闻鼓响,引来一众百姓围观。
门人跑出来发“喊冤票”,惊讶道:“怎么还是你们?让你们走你们不走,这下想走也走不了了!”
绥安拿过票据,抬步进县衙,冷哼一声:“谁说要走?”
衙役拿着棍棒鱼贯而入,敲击地面喊着“升堂”,不久,堂上来了个青衣黄鹂纹绣衫的人坐下,朝冠仅一梁。
“何人击鼓?”
“是我。”绥安沉声。
“既然上堂,为何不拜?你可知击鼓鸣冤,要先打五十大板?”
“我知道。”绥安答。
有衙役搬来刑凳和竹制大板,要拉着绥安上去,被明渊制止。
绥安瞥了一眼他们,冷声道:“你不是知县。我国律法规定,击鼓案件当升为州县正堂审理事项,既如此,要行笞杖刑,也应当排在我见到知县后。”
“知县忙于他事,你有冤情禀于本官也是一样。见你年纪尚小,免你笞杖刑,你因何事击鼓?”
县丞皱眉,挥手让拿刑具的几个衙役退下。他直觉这小孩不简单,也没纠结两人跪不跪,只想赶紧结束这案情审理。
“城东受灾,百姓流离失所,正是需要官府之时,朝廷颁下赈灾粮银,要求施粥‘立筷不倒’、‘麦二菽一’,而那施粥棚发的不仅用糠秕碎米做材料,甚至明目张胆发无米清粥,这是其一……”
绥安话还没说完,县丞一拍惊堂木,高声打断:“官家的事官家自有分配的道理,你一小孩懂什么?来人,乱敲登闻鼓,把他们俩给本官轰出去!”
衙役上前,明渊直接飞踹,一堂的木棍武打选手围攻竟打不过那一个少年。
“县丞,让他们住手!否则我砸了这衙门!”绥安怒道。
“你大胆!违抗官令,是想造反不成?”话是这么说,县丞也是真的让衙役退下。
堂上就留了县城和绥安、明渊三人,他走下来,满脸怒容:“你这小孩!何故非要见知县?这粮财之事不是你这种小孩能解决的,本官不追究你的过错,赶紧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