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缘法二字 (第1/2页)
“天杀的!”
“天杀的李二狗啊!”
被天生喊来的王春,此时看着正瘫软在树下,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李德二,以及横倒在地上的酒壶,忍不住低声暗骂道:
“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就知道喝酒,耍酒疯!怎么不喝死你!”
他方才正在田里干活呢,结果就被天生匆匆喊了过来。
其实对于天生,王春的心情颇为复杂。
本来天生脑袋好了,腿也好了,他还为天生高兴呢!
甚至开始琢磨,该如何帮天生从哪个佃农家里谋个姑娘,娶回当媳妇儿。
可谁曾想,他竟是和李德二混到一块儿去了!
成了李德二的狗腿子!
现在私底下,大家都在戏称天生为“李三”,只等某个时机到了,就为他冠上“狗”的尊号。
但地位上,大家还是把他当做李德二之下的小管事。
王春的情况则是更为复杂。
使得他这么长时间以来,都有些不敢去见天生。
是得到恭恭敬敬的态度?
借此乘上一点风,让自家日子好过些?
还是翻脸不认人?
甚至为了抹去过去的不堪,把自家扫地出门?
若不是昨天半夜里的鬼哭狼嚎实在有些吓人,再加上天生恰好路过……
否则王春是绝不可能去搭话的!
这不?
不过是昨夜搭了个话,现在就被“沾”上了!
想到此处,王春心中暗骂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
这种腌臜事,居然有一天会轮到自己这个耕田人家的头上!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苦于天生“小管事”的威严,王春纵使心里如何不乐意,但还是来了。
同行跟来的还有他的儿子,王立——李德二这头死猪太沉,他虽是耕地的,但毕竟年纪大了,一个人搬不动。
“来来,赶紧搬走!”王春没好气地道。
“哦,哦!”
王立是个壮实的庄稼汉子,当即弯下腰,就要将李德二搀扶起来。
不过转头间,他不经意间瞥见了那横倒在地上的酒壶,以及其中隐约闪烁的点点镜光。
“爹,爹!”
王立登时眼睛都看直了,连忙凑到王春边上,小声开口,语气激动。
“干甚?”
王春此刻心情不爽利得很,当即没好气地瞪了自己儿子一眼:
“咋跟个婆娘一样,扭扭捏捏的!”
“那儿,那儿呢!”
王立身子不动,手却抵在腹前,不住地指向地上的酒壶,低声提醒:
“爹,里面还有酒!很多都还没喝完,香得嘞!”
“嗯?”
闻言,王春当即眼睛一亮,悄摸看了眼李德二,见他没什么反应,立马低头抻脸,往酒壶里面瞅去。
只一眼,王春的眼睛便发了直。
还真有!
而且差不多有半壶!
“咳咳~!”
王春仰着头,不动声色地踱步到酒壶边,装作搀扶李德二,实则挺着鼻子朝酒壶瓶口狠狠嗅了一口!
“嗯哼~!”
只一过鼻,王春瞬感回味无穷!
这酒还不是寻常人家里的那些杂酒。
闻着酒味醇厚,是那种上好的酒香!
“咳!”
王春霎时立直身子,捶了捶腰:
“立儿啊,爹口渴了,去帮爹拿些水来,就用那水葫芦。”
“实在是渴得很啊!”
“诶,诶!”
王立不住点头,大步流星地离开,继而一路飞奔,很快就将水葫芦取了过来。
将水葫芦拿到手上,王春先是用力摇了摇,确定里面没有传来任何响动,这才面露满意之色。
而后,王春对着儿子使了个眼神。
便见王立身子一侧,刚好将他的身体挡住,不漏给田埂方向。
见此。
王春先是四处瞄了瞄,确定无人后,这才小心翼翼地将酒壶与葫芦口对准。
“咕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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