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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沈月没有走

第七十七章 沈月没有走 (第1/2页)

沈月站在东乐市火车站的售票窗口前,手里攥着那五万块钱。
  
  五万块。她数了三遍。崭新的百元钞票,被她叠得整整齐齐,用一根橡皮筋箍着,塞在棉衣内侧的口袋里。那是她全部的积蓄,也是蒋菲菲给她的“封口费“——用她女儿换来的钱。
  
  窗口里的售票员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去哪?”
  
  沈月张了张嘴,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盯着售票窗口上方那块褪色的电子显示屏,上面滚动着一排排城市名字: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
  
  每一个名字都代表一个陌生的远方,一个她可以从头开始的地方。
  
  “去……去昆明。”
  
  话一出口,她的眼眶就红了。
  
  昆明。她从来没去过昆明。她选这个城市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因为它是列表上离东乐市最远的地方之一。远一点,再远一点。远到蒋菲菲找不到她,远到她不会忍不住跑回来看女儿。
  
  售票员啪地一声打出车票,递了出来。
  
  沈月接过车票,看了一眼——明天早上六点十五,K字头,硬座,全程三十六个小时。
  
  三十六个小时。够了。三十六个小时后,她就会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做过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失去了什么。
  
  她把车票小心地折好,放进棉衣口袋,和那五万块钱放在一起。然后她转身走出了火车站。
  
  东乐市的十一月已经很冷了。北风从火车站广场的空旷处灌过来,刮得人脸生疼。沈月裹紧了棉衣,低着头快步往前走。她不敢抬头,因为她怕自己一抬头,就会看到火车站对面那条路——那条路通往市妇幼保健院,通往她女儿出生的地方。
  
  她沿着站前大道一直走,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拐进了一条背街的小巷。她租的房子就在这条巷子的尽头,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月租一百八十块。
  
  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耳朵有点背,不爱说话。沈月租下这间屋子的时候,老太太只问了一句:“一个人住?”
  
  “嗯。”
  
  “做什么工作的?”
  
  “在超市当收银员。”
  
  老太太就没再问了。沈月觉得这间屋子挺好,安静,偏僻,没人注意。
  
  她推开那扇掉了漆的木门,走进屋里。屋里很暗,只有一扇朝北的小窗户,透进来一点灰蒙蒙的光。一张单人床,一张折叠桌,一把塑料椅子,这就是全部的家具。
  
  沈月把门关上,靠着门板慢慢滑坐到地上。
  
  她没有开灯。
  
  黑暗中,她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车票,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微光,又看了一遍。
  
  明天早上六点十五。
  
  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女儿的脸。那张小脸她只见过一次——在产房里,护士把那个皱巴巴的小婴儿抱到她面前的那个瞬间。那个瞬间只有几秒钟,护士很快就把孩子抱走了。
  
  几秒钟。
  
  那是她和女儿唯一的相处时间。
  
  沈月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她用袖子擦了一把,但眼泪越擦越多,根本止不住。
  
  她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一抖一抖的,压抑着哭声。她不敢哭出声,怕隔壁的房东老太太听到。
  
  哭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她才慢慢抬起头。
  
  她看着手里那张车票,看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身,走到折叠桌前,把车票放在桌上,用手掌把它抚平。
  
  明天早上六点十五。她必须走。她不能再留在这个城市了。留下来只会给自己招来麻烦,给蒋家招来麻烦,给女儿招来麻烦。蒋菲菲说得很清楚——拿了钱,离开东乐市,永远不要回来,永远不要和女儿相认。
  
  这是交易。她用女儿换来了五万块钱和一条命。
  
  她应该走的。
  
  沈月把车票拿起来,放进棉衣口袋。然后她脱掉棉衣,叠好,放在床头。她关上窗户,拉上那块洗得发白的窗帘,躺到了床上。
  
  床板很硬,硌得她后背疼。但她不在乎。她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
  
  走。明天必须走。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壁上有一道裂缝,从墙角一直延伸到半腰高。她盯着那道裂缝,像盯着一条通往某个地方的路。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梦里,她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很小,很轻,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她低头看着婴儿的脸,但那张脸是模糊的,她怎么也看不清楚。她想看清,她拼命想看清,但那张脸就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永远差那么一点点。
  
  “妈妈……”
  
  婴儿开口说话了。
  
  沈月猛地醒了。
  
  她大口喘着气,浑身是汗。屋里一片漆黑,窗帘缝隙里透进来一线微弱的路灯光。她伸手摸了摸枕头——湿的。
  
  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电子闹钟。凌晨三点四十七分。
  
  她再也睡不着了。
  
  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声。每一声都让她心跳加速——她总觉得那是蒋菲菲派来的人。
  
  六点钟,天还没亮,她就起了床。
  
  她穿上棉衣,把五万块钱和车票装好,站在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
  
  只要推开这扇门,走二十分钟到火车站,坐上那趟六点十五的列车,三十六个小时后,她就是另一个人了。
  
  她的手在门把手上握了很久。
  
  然后,她松开了手。
  
  她转过身,走回床边,坐了下来。
  
  她从口袋里掏出车票,又看了一遍。然后她把车票撕成了两半,又撕成了四半,再撕成了碎片。碎片像雪花一样飘落在地上。
  
  她不走了。
  
  她做不到。
  
  她可以不去认女儿,可以不出现在女儿的生活里,但她做不到彻底离开这个城市。因为只要她还在这个城市,她就还有可能——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
  
  看一眼那个她用命换来的小生命。
  
  哪怕隔着一条街,隔着一个人群,隔着一段她永远无法跨越的距离。
  
  只要能看一眼,就够了。
  
  沈月没有离开东乐市的消息,在当天下午就传到了蒋菲菲的耳朵里。
  
  蒋菲菲坐在自家别墅二楼的书房里,手里端着一杯刚泡好的龙井。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丝绒睡袍,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看起来像是刚午睡醒来。
  
  “她没走?“蒋菲菲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
  
  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是蒋菲菲手下最得力的“办事人“。
  
  “没走。“,“今天早上六点的火车,她没去。我让人在火车站盯了一上午,没见到她的人。”
  
  “她退票了吗?”
  
  “没有。票还在她身上,不过已经撕了。我的人看到她把碎纸片扔进了巷子口的垃圾桶。”
  
  蒋菲菲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抿了一口。
  
  “有意思。“她说,嘴角微微上扬,但眼神里没有任何笑意,“她撕了车票,却没离开东乐市。她是想留下来,还是没勇气走?”
  
  “应该是放不下孩子。“,“我的人观察到,她每天下班都会绕道经过市妇幼保健院附近。不是进去,就是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站一会儿,然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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