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疑 (第1/2页)
凡治之大者,非谓其赏罚之当也。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所谓明也。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人者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今世皆曰尊主安国者,必以仁义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
故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誉广而名威,民治而国安,知用民之法也。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师也。然使郎中日闻道于郎门之外,以至于境内日见法,又非其难者也。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讙兜氏有孤男,三苗有成驹,桀有侯侈,纣有崇侯虎,晋有优施,此六人者,亡国之臣也。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内险以贼其外,小谨以征其善,称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禅其主以集精微,乱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类者也。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国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国亡者,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万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别贤不肖如黑白矣。
若夫许由、续牙、晋伯阳、秦颠颉、卫侨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识、卞随、务光、伯夷、叔齐,此十二人者,皆上见利不喜,下临难不恐,或与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则不乐食谷之利。夫见利不喜,上虽厚赏无以劝之。临难不恐,上虽严刑无以威之。
此之谓不令之民也。此十二者,或伏死于窟穴,或槁死于草木,或饥饿于山谷,或沉溺于水泉。有民如此,先古圣王皆不能臣,当今之世将安用之?
若夫关龙逢、王子比干、随季梁、陈泄冷、楚申胥、吴子胥,此六人者,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
言听事行,则如师徒之势。一言而不听,一事而不行,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虽死家破,要领不属,手足异处,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当今之时,将安用之?
若夫齐田恒、宋子罕、鲁季孙意如、晋侨如、卫子南劲、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单、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偪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
若夫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赵襄、范蠡、大夫种、逢同、华登,此十五人者,为其臣也,皆夙兴夜寐,卑身贱体,炼心白1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进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不难破家以便国,杀身以安主,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为壑谷鬴洧之卑,主有明名广誉于国,而身不难受壑谷鬴洧之卑。如此臣者,虽当昏乱之主尚可致功,况于显明之主乎?此谓霸王之佐也。
若夫周滑之、郑王孙申、陈公孙宁、仪行父、荆竿尹申亥、随少师越、种干、吴王孙頟、晋阳成泄、齐竖刁、易牙,此十二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义,进则揜蔽贤良以阴闇其主,退则挠乱百官而为祸难,皆辅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说于王,虽破国杀众不难为也。
有臣如此,虽当圣王尚恐夺之,而况惛乱之君,其能无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死国亡,为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杀国分为二,郑子阳身杀国分为三,陈灵公身死于夏征舒氏,刑灵王死于干溪之上,随亡于荆,吴并于越,知伯灭于晋阳之下,桓公身死七日不收。
故曰:谄谀之臣,唯圣王知之,而乱主近之,故至身死国亡。圣主明王则不然,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雠。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
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故一举而能服诸侯。其在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观其所举,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缧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然后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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