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 (第1/2页)
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如此,则白黑分矣。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
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故内无伏怨之乱,外无马服之患。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讼。争讼止,技长立,则强弱不毂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伤,治之至也。
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之一难知之心,如此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以积怒而御积怨则两危矣。
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三者立而上无私心,则下得循法而治,望表而动,随绳而斲,因攒而缝。如此则上无私威之毒,而下无愚拙之诛。故上君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
闻之曰:举事无患者,尧不得也。而世未尝无事也。君人者不轻爵禄,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故明主厉廉耻,招仁义。昔者介子推无爵禄而义随文公,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故人主结其德,书图着其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